臺南市北門區溪底寮段987-438號等60筆土地室內循環養殖池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
為維繫自然系統、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因應氣候變遷、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推動海岸整合管理,並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特制定海岸管理法,第25條規定:
1.在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之海岸地區特定區位內,從事一定規模以上之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建築或使用性質特殊者,申請人應檢具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2.前項申請,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為開發、工程行為之許可。
3.第一項特定區位、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適用範圍與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之書圖格式內容、申請程序、期限、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臺南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整體規劃暨個別可行性評估
配合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鼓勵國人透過遊艇親近海洋,並帶動遊艇產業發展,交通部航港局經初步盤點各類型港埠屬性及遊艇泊區供需情形,研提「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112~114年)」,並經行政院111年6月27日核定,期透過政策引導適宜區位辦理遊艇泊區建設,並由各類港口主管機關主責推動。臺南市海岸線狹長,海洋觀光資源遊憩豐富,為因應臺南遊艇觀光產業發展需要,因此將就本市所有漁港及相關水域做全面性檢視與整體評估,並因將軍漁港遊艇泊區已建置使用近20年,歷經多次天然災害皆已小區域修繕方式解決,不符成本效益,且漁船遊艇共用泊區,擬由本次臺南市遊艇泊區域整體規劃並納入將軍漁港個別遊艇泊區可行性評估,擇定適合發展之泊位做為後續個別泊區可行性評估相關前置作業。
